(一)检查公司财务;(二)对董事、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、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;(三)对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,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;(四)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;(五)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
(-)负责召集股东会,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;(二)执行股东会的决议;(三)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;(四)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(五)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(六)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;(七)拟订公司合并、分立、变更公司形式、解散的方案;(八)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;(九)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(总经理)(以下简称经理),根据经理的提名,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、财务负责人,决定其报酬事项;(十)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。
管理孵化器的物业事务,保证孵化器的消防及治安安全,保证孵化器各企业的工作安全、保证孵化器内的供水、供电、空调(暖气)正常;管理入驻和入孵企业的车辆停放;核算入驻企业服务费用,保持孵化器大院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。
2、为协助企业办理新企业登记注册事务、照后各种手续等。
3、接受拟入孵企业政策咨询。
4、帮助入住企业办理入住手续及续签、解除协议手续等。
1、负责与国家、北京市、区各级部、委、局、办、以及高新区、协会和媒体的联络; 2、围绕孵化器的经营战略和策略,通过各种公关、广告与市场推广手段,推介公司业务,树立公司形象,拓展和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; 3、接受入孵企业委托,为入孵企业提供投资和融资服务中介。
4、负责北京市技术市场协会与其他中介机构互通信息。
1、 财务管理:孵化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; 2、 财务服务:会计服务--根据在孵企业性质和经营需要,提供代理建账、记账服务、编制财务报表;出纳服务--进行日常各种款项的收、付,即支票、现金的收取和报销。
3、入孵企业财务代理
(一) 主持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工作,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;(二)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;(三)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;(四)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;(五)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;(六)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、财务负责人;(七)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;(八)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